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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7-12-05点击数:

 

东油校发﹝201686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规范,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提高学科竞赛水平,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等级分类

学科竞赛按等级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1.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国际性学科竞赛视同国家级学科竞赛。

2.省级竞赛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等机构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学科竞赛在全国各大赛区的选拔比赛。

3.校级竞赛是指由学校组织,各学院承办的学科面向覆盖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院的竞赛。

目前,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1,其它新增学科竞赛项目的等级由教务处组织认定。

二、学科竞赛组织领导

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管理,各承办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

2.确定学校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项目,指定承办学院。

3.负责学科竞赛经费的管理。

4.组织认定获奖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实践转换学分,以及竞赛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5.做好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统计和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1.为承办的学科竞赛项目组建指导教师队伍,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2.提供学科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

3.组织学生的报名、赛前培训和选拔,提供参赛的有关信息及资料。

4.负责所承办的校级学科竞赛规程的制定及命题、评审等工作。

5.对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

三、学科竞赛实施与经费

1.凡欲组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项目的学院,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连同竞赛举办单位的通知(函),上报至教务处审批。

2.学科竞赛项目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其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未通过审批的学科竞赛项目,鼓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争取获得好的成绩。

3.学科竞赛经费的开支应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主要用于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开支,如差旅费、耗材费、参赛费等。

4.学科竞赛结束后,相关负责人须及时向教务处提交《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获奖情况统计表》。

四、学科竞赛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对承担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组织、指导工作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1.学科竞赛组织工作量:

省级学科竞赛:1-2队10个工作量;3-5队15个工作量;5队以上20个工作量。

国家(国际)级学科竞赛:1-2队15个工作量;3-5队22.5个工作量;5队以上30个工作量。

2.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

(1)省级学科竞赛:40个工作量/队;国家(国际)级学科竞赛:60个工作量/队。

(2)学生参加以个人赛为主要比赛形式的学科竞赛项目,每3人计为1队。

(3)除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原则上,每个学科竞赛项目学校至多支持6支队伍参加比赛。

(4)为提高学科竞赛培训的效果,保证学科竞赛出精品、出效益,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至多可以同时指导3支队伍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

(5)取得国家级奖的学科竞赛团队,竞赛组织工作量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国家级竞赛标准计算,其它情况竞赛组织工作量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省级竞赛标准计算。

五、学科竞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

1.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或创新创业实践转换学分。

2.根据获奖情况,对获奖学生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在评优、评奖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倾斜。

(二)教师奖励

对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学校在教学业绩(成果)方面给予认定,应用于当年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教学评优等工作,并根据校内激励津贴奖励办法,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统计表(国家级)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文件下载:(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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