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将开题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比例设定
开题成绩至少占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10%。
二、工作要求
学院: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各专业开题的具体要求和组织形式,精心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全过程指导。在开题阶段,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深入研究课题,帮助学生完善开题报告。
学生:应充分认识开题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开题阶段,要积极查阅文献资料,深入思考课题,精心撰写开题报告,确保开题报告质量。
三、其他事项
毕业设计(论文)其他项目成绩比例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通知适用于2021级及以后各年级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希望各学院、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开题环节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