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发现部分学院存在私自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节点的情况,导致毕业设计(论文)周数减少,严重影响教学规范与学生毕业安排。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关于做好2025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时间节点及要求重申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关键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教学周 |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 5 月 12 日 —5 月 18 日 | 第 11 周 |
学校抽检 | 5 月 19 日 —5 月 25 日 | 第 12 周 |
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 | 5 月 26 日 —6 月 1 日 | 第 13 周 |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时间。对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时间节点的学院,学校将通报学院及相关负责人。
二、答辩安排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各专业第一次答辩的时间、地点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nepujwcsjk@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XX 学院 2025 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本科教学质量。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2025年5月6日
附件:2025届答辩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