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的指示精神,夯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相关任务,全面总结各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效,进而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全省高校填报2023和2024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基础数据的通知》要求,需完成2023年和2024年创新创业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内容:
本次数据填报分为2023年度数据和2024年度数据,涉及到各二级院需要统计的相关数据共17个表(详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数据时间节点
2023年时点数据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数据,年度数据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数据;2024年时点数据指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年度数据指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数据。
2.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由各院教学副院长组织开展,安排专人对全院数据进行统计,并于3月5日前将附件内容填报完整统一命名为“学院+数据填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将可编辑版和加盖院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xcy_nepu@163.com。请各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填报事项,此次数据填报情况也将用于各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效评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博宇 联系方式:6507917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