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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时间:2026-07-15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省级重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级项目三类。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6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本科)》(见附件1)。各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重点鼓励AI赋能本科教育教学、实践教学、“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教融合等领域立项,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1.校级: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职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强的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2.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3.项目主持人在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本科/研究生项目不能兼报),所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往结题或在研项目重复。每个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4.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推荐申报的教改项目,一线教师(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5.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6.无主持在研项目的前提下,以下教师可申报省级项目,且不占用学校名额参加2024、2025年青年教师研修项目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2,可申报一项省级一般项目省教育厅统一评审。各院部需单独提交立项汇总表(附件3)

二、立项管理

(一)立项限额

1.校级项目名额分配

校级项目推荐限额按照各本科教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确定,具体见《202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推荐限额表》(附件2),请各院部按照限额推荐项目,报教务处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

其中,各院部在遴选推荐时,要统筹考虑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奖、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2.省级项目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名额共57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一般项目35项。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从各单位申报的本科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要求使用维普中国知网重复率不超过20%)。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签字盖章版材料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6年7月20日前,请以院部为单位提交《2026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青年研修项目)》(附件3)、2026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4)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5),项目查重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以上材料需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

3.请将上述材料①可编辑的word版、②签字盖章扫描PDF版、③查重报告电子版,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打包文件以各院部名称命名,附件5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

4.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校级项目名单、拟推荐的省级项目名单并公示。

5.评审结束后,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的盖章页由教务处统一盖章,通知将盖章材料取回后,于2026年7月23日前将最终版附件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的PDF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用于上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

6.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对拟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

三、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2024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其中,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省级一般项目本年度未能结题按照撤销处理,2022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4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如本次不结题无需申请延期,2027年必须结题。为保障学校每年教改立项名额不受影响,除2024年度省级项目外,所有应结题项目能结题尽结题。2024年度创新创业奖补项目结题由创新创业学院单独组织。

(二)结题方式

1.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重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标准按照省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4)。

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评审拟认定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并报省教育厅抽查予以认定。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验收,报教务处备案。结题要求按《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5)“第五章结题与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如有项目变更,请于7月16日下午下班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签字后纸质版(无需盖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6)至机关楼231。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和8)可编辑的word版和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9)可编辑的word版和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版

3)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1,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封面见附件10)、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如论文发表期刊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需附中国知网收录证明。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于2026年7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统一汇总并发送至邮箱(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

联系电话:6504285

联系人邮箱:nepu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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