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242号)要求,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高校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教学改革研究服务高等教育发展的能力,营造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政策与制度环境,学校现开展2019年本科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奠定基础。
(二)立项范围
凡是有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要紧紧围绕“如何提升改造传统专业”来立题,题目自拟。其他单位立项内容可参照《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三)立项类别
重点委托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目23项,共计25项。
(四)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五)申报方式
1、重点委托项目(2项)
1)新文科建设,由人文学院组织申报1项;
2)新工科建设,由发展规划处组织实施申报1项;
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直接委托,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2、一般研究项目(23项)
1)各教学院部要在总结前几年教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组建教改团队,打造具有优势特色的教改项目,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奖。
2)各教学院部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所有项目申报人以ppt形式汇报),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学校重点委托项目不参与各教学院部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推荐数额
(六)学校推荐
学校将对本次立项项目进行评审,不符合立项要求的,学校将取消该项目,空余名额由学校统筹,最终评选结果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立项工作,严格把关,整合团队,打造大项目,争创教学成果奖。
(七)申报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汇总表(附件1-4和1-5)纸质版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研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立项申报书(附件1-6)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研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八)其他
1、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教研管理”栏目下载
3、材料送交地点:教研科(机关楼232)
4、联系电话:6504285,邮箱:jyk002@163.com(以“负责人+教改项目标题”命名)
5、联系人:郑春艳
附件:1-1.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委托项目指南
1-4.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
研究项目汇总表
1-5.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1-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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