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项目立项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请各院部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围绕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 个选题领域、22 个选题方向,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 3 年。
二、推荐数量
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得与以前申报的教改项目重复或相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参照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管理,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4项。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鼓励各学院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向教育部直接申报项目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具备一定的文科类教育研究基础,须对新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有所研究,并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
2.项目建设周期:3年。
3.项目名称:以《指南》中的选题为依据,题目名称自拟。
4.项目建设:参考《指南》建设要求的同时,应充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支持文科与理工的深度交叉融合,探索跨专业、跨学科门类交叉融合的有效路径,且成果在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得以应用,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报送材料
请各院部于4月11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将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6日
附件:(点此下载)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