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过程管理,保证我校教改项目顺利结题,积极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对今年将要结题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期间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著作、论文、教材、课件、等)、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解决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及预期成果等。
2.2021年9月5日前,各单位将EXCEL版《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待查,邮箱jyk002@163.com。
3.中期检查工作坚持科学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不给予经费支持或撤销该项目。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地提供有关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 号)
附件2: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中期检查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