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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19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1.课程须已获批前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称号且未入选前两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此前参加过黑龙江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教育部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区别于传统课程教学模式的新形态课程,在高质量建设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要求。

3.2017年以来符合条件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也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推荐要求

1.注重创新。重点支持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课程,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课程,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的课程,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的课程,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应用示范效果好的课程,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

2.分类推荐。对地方高校单独参评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类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对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一起参评的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两类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持续使用且可追溯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3.优化结构。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鼓励学校在同等条件下,重点关注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一流课程支撑与建设。

4.不重复原则。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前两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鼓励课程以团队形式申报(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及主要成员名单见附件3)。

其他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思想性、科学性问题,课程建设周期等具体申报要求请认真阅研教育部办公厅工作通知,遵照要求推荐高质量课程,并指导教师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对于课程存在知识产权、数据造假、内部争议等,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

(1)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要团队成员,如有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者,需要调整该成员后才能申报国家级。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原课程团队成员。

(2)课程团队成员确需调整的,须经原团队主要成员、调整后团队主要成员共同签字同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材料一同报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安排

1.请各院部综合考虑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认定情况(详见附件4),结合各学院填报的《一流学科专业支撑情况统计表》,重点关注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学科的一流课程支撑情况,结合课程建设质量的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

2.各学院于12月22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申报书,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yk002@163.com。

3.学校将在1月7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校内评价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参与省级层面的遴选。

联系人:刘政鑫朱雪晴

联系电话:6504285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及主要成员名单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附件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6: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