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开展本科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已经完成研究的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2.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项目(以正式发文为准):
(1)2019年重点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2)2020年一般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
(3)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1年重点项目本次如无法结题不需填写延期。
二、项目调整
按照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应于结题前1年申请,本年度结题工作采取过渡政策,本次申请结题项目如需变更调整需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结题材料按调整后内容填报。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如有调整需本次申请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
三、结题方式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验收,报教务处备案。结题要求按《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结题与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2.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省级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每个学院限在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中推荐1项优秀项目,并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中备注),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予以审核认定。结题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结题与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要求如下:
(1)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
(2)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各高校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1/3).
3.其他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2)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3)省级教改项目还需填写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表,填写模板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科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和《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 文件,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统一报送,不需报送纸件。
2.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一并报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学校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3)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3.以上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版,2024年5月1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统一汇总并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
4.同为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按照省级项目结题准备相应材料,不用再提交校级结题材料。
5.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需要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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