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务管理 正文

关于核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时间:2025-04-08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教学单位及秦皇岛校区:

为切实保障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的精准性,现开展教学计划核对工作。鉴于2025级新生培养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点针对已录入课程进行检查,2025级新生教学计划录入工作待培养方案明确后另行安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要求

1、比对核查:请各专业针对2022级、2023级、2024级教学计划,严格对照各自对应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录入的教学计划。重点关注课程的学时、学分、课程大类、开课学期、修读方式等关键信息,杜绝出现漏课、重复开课等问题。

2、变更流程:在教学计划核对过程中,若发现有缺课、课程名称错误、学分或学时分配不合理,或存在学期调整等情况,各专业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教务系统上进行“变更”操作。操作完成后,等待教务科进行审核。待审核流程结束,变更后的教学执行计划数据方可生效。在等待审核期间,请不要重复提交申请。

3、核对时间:务必在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所有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请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执行与监督

1、严格执行:精准的教学计划对于排课、选课、学业预警及毕业审核的有序开展至关重要,是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石。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既定计划组织教学活动。若需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应提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监督问责:对课程录入不及时、有误、多课、漏课等问题,将通报相关学院或专业并责令立即整改。因教学计划错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教学事故标准追究责任人,同时鼓励师生反馈执行情况,助力提升教学质量。

三、其他事项

1、加入交流群:请公共课相关负责人和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加入教学执行计划QQ群(334305065),相关问题在群里沟通和发布。

2、公共基础课安排: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学期安排需参照“附件2:部分课程编号及开课学期列表”,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开课学院规定的上课学期进行录入,不得随意更改学期。秦皇岛校区请选择开课学院是秦皇岛校区的课程。

3、专业分流安排:下学期需要分流的专业,请联系学籍科建立分流后班级,然后再录入教学计划。大类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需要按照分流前和分流后分别建立教学计划,分流后计划需将已上大类课程补录完整。

4、重视与协助: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附件2:部分课程编号及开课学期列表20250408.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