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3、4)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级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课程已经在教务系统单独生成教学安排。
2、2017级、2016级和2015级学生的重修课程只安排本学期正开课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不安排重修。
3、教务管理系统中2014级毕业班学生的所有重修课程全部开设重修。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只允许2014级学生重修,其它年级的学生不允许跟着重修。
4、各院部根据每门课程学生报名的情况决定课程重修的形式,原则上每门课程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开办重修班,30人以下采取跟班上课。
5、重修班开课时间为第6周至第11周。理论学时48学时(含48)以上的课程每周安排4学时,理论学48学时以下的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
6、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其它课程由各开课院部安排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请各院部统一使用附件中的《重修课程安排表》来安排重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发布,以方便学生查询。
7、各院部请在4月6日前安排好重修课程的教学工作,电子版的《重修课程安排表》以QQ方式报送教务科。
8、重修形式为“重修班”的课程,考试在第12周内完成,不允许提前考试。重修形式为“跟班重修”的课程,重修学生跟随正常班课程考试。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7日
附件:重修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