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度教学执行计划的编制工作即将开始,准确的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教学计划不准,排课、选课和毕业审核都会遇到很多问题,教学计划准确,我们的工作才会更加有序、高效。请各学院认真对待,仔细审查。说明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要求
1、各专业年级执行计划应严格按照《本科生培养方案》编制,原则上不作变动。如需变更,需提交《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报教研科审批,方可执行。2017级和2018级执行2017版本科生培养方案,2019级和2020级、2021级执行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
2、教学执行计划由各院部负责编制,教学计划编制完成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严禁擅自变更执行计划。如确需变更,请先检查课程信息中的开课状态,如为“已开课”需走“教学计划变更”流程(教学计划管理—课程任务—操作,进行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修改完成后提交等待教务处审核。
3、编制教学计划时应标明课程的考核方式,原则上前8周不安排考试课,后8周安排2至4门考试课。
4、教务处根据编制好的的教学执行计划下达每学期的教学任务。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要负责落实开课的一切条件,确保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教学任务下达后要好教学进度安排,教学进度要合理分配学时,力求各学期、周学时平衡。根据学时不同可将课程教学安排在1-8周、1-12周、5-16周、9-16周、1-16周以及18-19周完成。每门课程的理论周学时不能超过6。一般情况下,32学时的课程安排在8周内完成,超过32学时的课程安排在12周或16周内完成。
6、执行计划中不能出现课程大类为【公共选修课】,修读方式为【公选】的课程,这类课程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是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不需要做入执行计划。
7、本次执行计划编制工作,可将每个年级大学四年的课程计划都编制好。执行计划编制完成后,请各院安排专人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进行至少两次校对,严防漏课、错课。
二、其他说明
1、公共基础课大部分已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上课学期都已固定,不得更改。
2、请公共课相关负责人和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加入执行计划QQ群(334305065),相关问题在群里沟通和发布。各专业需在4月30日前把教学执行计划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中。
3、执行计划录入指导手册见附件1。
执行计划教学日历录入指南.pptx
教 务 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