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作量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考务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实验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考务工作量是指命题、阅卷和监考等考试环节产生的工作量,考务工作量上报2020-2021-1学期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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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要求
1、任课教师须知:本学期的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工作量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所排课表进行计算,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学时将不予计算工作量。本学期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工作量无需各院上报,只需各院任课教师在2021年5月30日前查看个人课表和系统中个人信息,核对好个人所任课程的课程名称、学时数、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身份证号、职称信息等信息,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在5月30日前上报到教务处修改;毕业设计工作量教师进入教务系统-个人事务-实践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拟题中查询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以第一导师为主;考务工作量以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教务处。
2、院部教学管理人员须知:各院按要求填写《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将2020-2021-1学期的考试工作量电子版发到考务科邮箱:kwk01@163.com,联系人:卢静,办公电话:6503293;理论和实践工作量无需上报。
3、排课负责人须知:5月30日前院(系)排课负责人检查本院(系)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理论课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的教师课表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和时间;毕业设计(论文)不需排课,否则无法计算以上的教学工作量。
附件1 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