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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时间:2021-11-01点击数:

各院部: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作量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考务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考务工作量是指命题、阅卷和监考等考试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二、统计要求

  1.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无需上报,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所排课表进行计算。院部排课负责人检查本院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理论课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的教师课表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注: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学时将不予计算);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授课教师和时间;分散实习必须生成教学日历,安排授课教师;其他实践类课程必须安排授课教师和时间,所有实践类课程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将不予计算。(理论工作量联系人:卢静,办公电话:6503700;实践工作量联系人:齐平,办公电话:6504114)

  2.各院任课教师需查看教务管理系统中个人信息和个人课表,核对所任课程的课程名称、学时数、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身份证号、职称信息等信息(非工作量确认),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到教务处修改。(联系人:卢静,办公电话:6503700)

  3.考务工作量上报2020-2021-2学期,已经录入系统无需上报,未录入系统需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5日前统一上报,按要求填写《考务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到教务科邮箱:nepukwgz@163.com命名方式:XX学院-考务工作量2020-2021-2学期为最后一次接收上报电子表,自2021-2022-1学期起,所有的监考、流动监考、巡考工作量将以录入系统为准,无需上报。(联系人:戴语涵,办公电话:6503459)

  4.以上所有信息核对修改时间均需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

 附件1:《考务工作量统计表》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