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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30点击数:

各院部: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作量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考务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考试工作量是指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监考、流动监考、补考阅卷、成绩录入等环节的工作量其他考试环节中的出题、阅卷、批卡、试题库维护等均包含在理论工作量中,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二、统计要求

1.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工作量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所排课表及考试安排计算,即所有教学环节工作量以教务系统实际教学情况为准,不在系统中不予计算。各学院负责人需检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调课请提前在系统中申请,系统审核截止到619日。

理论要求:理论学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的教师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并于17周前将《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助课考核表助课审核表》上交到教务科(机关楼233),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或未上交助课审核表均不予计算工作量;

实践要求: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授课教师和时间;分散实习必须生成教学日历,安排授课教师;其他实践类课程必须安排授课教师和时间,所有实践课程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上课,不得自压缩教学周,所有实践类课程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将不予计算;毕业设计(论文)查询方式(个人事务-实践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确认已指定学生。

考务要求: 监考教师按实际情况录入,公共基础课流动监考人员数量由开课院部、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一般为2-6人,统一考试的公共基础课可适当增加人数;同一考试、同一人员、同一时间不能重复计发考试监考、流动监考工作量;各学院请于617日(16周)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所有课程的监考、流动监考教师。

(理论工作量联系人:卢静,电话 6503700;实践工作量联系人:齐平,电话 6504114;考务工作量联系人:戴语涵,电话 6503459

 三、基础数据核对要求

各学院所有任课教师需在工作量导出计算之前核对好系统基础数据,需要核对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个人事务→信息查询→教师卡片)中的所在学院身份证号、职工类别、岗位状况、职称、身份证号等信息外聘教师务必核对银行卡号;授课任务(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教学日历)中的所任课程的程名称、学时数、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教室是否为空等信息,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到教务处修改。(联系人:卢静,电话 6503700

所有信息核对和修改工作均需在2022619日(16周周五)前完成,超过该期限将不再接受调课申请的审核和其他信息修改,请所有教师认真对待,及时核对数据,保证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