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学生返校日期目前无法确定,为了保证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决定启动线上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安排
补考时间:8月29日-9月4日。所有补考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重修报名
重修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9日。重修报名安排另行通知。
三、线上教学
2022年9月5日开始线上教学, 教学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随时调整。
四、线上教学基本原则
1、所有课程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上课表时间进行上课。开展线上教学确有困难的教师,经院部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调课手续,公共选修课程不允许调整课程时间,实验、上机类公共选修课若因设备问题需调整,请提前与学生确认好时间再申请调整。调课申请请于9月1日前完成提交。
2、教师要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设计,通过课前预习资料、学习任务的发布,课中的提问、讨论和测验,课后作业的布置等方式,构建“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确保线上教学效果。杜绝“满堂灌”、“一言堂”的教学模式。
3、为了确保实验、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效果,原则上建议实验、课程设计类课程调整到9月13日后进行,具备线上开课条件的可适当进行。各类实习实践教学要在9月13日后方可实施,各学院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在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在校外实习实践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不允许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选择地点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由各学院负责把关审核,学生外出实习要先与学校申请,学校审批后方可外出实习。
4、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应给学生及时发放与教学内容相关电子版学习材料。本科生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任课教师要加强线上教学考勤,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做好线上出勤记录,对于缺勤或请假的学生,课后需要及时报告教务秘书或相关辅导员。针对部分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辅导答疑,确保其跟上教学进度,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6、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要向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关切,妥善应对并积极解决在线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线上教学工作安排
1、各院部要及时掌握授课教师的到岗情况,检查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制定教学工作预案,为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提供必须的支持和帮助。
2、有上课任务的教师需要在9月2日前确定好课程直播平台和授课方式,完成教学设计。建立所讲课程“学习平台+视频直播+微信群或QQ群”的组合授课模式(教师所建立的学习群务必保证学生能清晰查找并顺利添加进群)。教师需提前下载好学生名单,并联系教学秘书取得各班级班长或班导生联系方式,主动与班长或班导生联系,由其通知每一位同学加入课程辅导群和学习平台。
3、各院部组织授课教师在9月3日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事务”“授课任务”“教学日历”中,将【直播平台、课程辅导群号】等其他信息填入【授课内容】中,9月3日后,教务处将统一从系统导出课程信息,下发各院部,便于学生查询课程开设情况。
4、所有课程要在9月2日前完成至少15分钟的教学演练工作,确保开学第一课顺利进行。
5、任课教师要做好预案保障,如发生严重网络拥堵,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课平台或上课形式。任课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要尽量保存教学过程资料,特别是不使用教学平台的教师,在线直播、辅导要有痕迹,可以通过录屏、截屏的方式留存。
6、 线上教学期间,各院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线上教学管理,掌握在线教学进展情况,跟踪相关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实施情况,要通过听课和学生反馈等方式及时了解各课程的线上学习情况和直播互动开展情况等,发现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教师,帮助教师提升线上教学的水平。
六、线上教学质量监控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要利用网上工作群,加强线上学习和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师线上教学全过进行必要监督、检查和评价;视教学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保障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