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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8-11-02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丰富教育教学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引导、激励教师基于在线开放课程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发〔2017〕5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范在线开放课程运行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第二条 建设原则

1.采取“学校推动、学院为主、注重过程”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测试考核、在线教学监测、学分认定与转换等广泛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明确学院、课程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的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4.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利用学校已建成的在线课程平台,并结合国内外相关优质课程资源实施翻转课堂、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5.优先支持具有先进的教学思想与教学理念,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课程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具有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课程构建集成为在线开放课程群,鼓励将现有“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课程资源改造升级建设为在线开放课程。

6鼓励各学院跨学院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第三条 建设目标

促进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培育一批导向正确、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网络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第四条 建设任务

学校每年度择优立项建设5-10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进行重点建设,由课程负责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经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鼓励各学院教师自行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 建设类型

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创新创业类等课程。

第六条 建设方式

课程建设采取重点立项和自行建设的方式。重点立项课程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认定的方式,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在线开放课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对课程建设进行验收,自行建设课程达到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进行验收。

第三章 在线开放课程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 教学要求

通过验收的在线开放课程须按要求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上线。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平台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杜绝和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课程网站内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纠纷,课程建设团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课程建设完成后,开放课程的知识产权归课程建设团队、团队所在教学单位、学校三方共有。

第八条 上线流程

在线开放课程上线申请工作应在学生选课前完成,在课程所开设的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教学活动。开课教师须在开课时提交授课申请;课程上线教学时,应提前告知学生授课计划、联系方式以及成绩考核办法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授课形式

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助课制度。校内自建课程和校外引进的在线开放课程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原则上要安排辅导教师,具体办法由教务处另行制定。上线教学时,采用线上学习+线下课堂教学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上教学和线下课堂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须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其中,文化素质类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以学生线上自学为主,辅导教师助课为辅。

第十条 成绩认定

课程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线下课堂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等组成;期末考试可以采用在线考试或线下考试的方式。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

第十一条 课程引进

教务处负责引进校外优质课程资源及课程平台。教务处负责发布校外引进课程清单及课程具体信息(主讲教师简介、课程简介、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各院部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院部按要求将选择课程及课程负责教师信息上报教务处。课程负责教师负责有关见面课、线上管理、线下辅导、考试等工作。校外引进课程上线管理与校内自建课程相同。

第十二条 课程输出

学校鼓励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向校外平台输出,教务处统一负责所有在线开放课程与各外部平台的协调对接,同时也鼓励教师与各外部平台合作推介在线开放课程,但须经教务处同意,否则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授课教师个人承担。

第四章在线开放课程应用与评价

第十三条 课程应用

在线开放课程自建设期满结题验收后,课程负责人须结合实体课堂,在教学实践中广泛应用并持续更新、完善,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所开课程的教学计划须向教务处报备。首次以在线开放课程形式在校内开课,其教学计划须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第十四条 课程评价

学校制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学校通过网上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安全化、常态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 学分认定

学校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院部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的学分、学分转换和学习过程认定。

第五章在线开放课程支持与奖励

第十六条 经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根据其课程性质和学时等具体情况,每门课程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用于课程制作和教学改革研究。自行建设课程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达到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并通过学校验收后,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程建成并上线应用两个开课轮次后,可根据其应用效果和实际改进需求,追加维护建设经费或给予课程奖励资金。

第十七条 制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在传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平台教学统计等情况,增加一定的主讲教师教学工作量,具体办法由教务处另行制订

第十八条 对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的在线开放课程授予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在教师职称和岗位聘任、教学名师及教学奖励评定时,将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给予优先考虑。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各院部应重视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在建、用、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更多教师建好课、用好课,推进更多学生学好课,真正让学生受益,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各专业在线开放课程的比例。

第二十条 加强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的联动,共同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在线开放课程设计、翻转课堂及混合式教学方面的培训和研讨,以增强教师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基于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教学的能力。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应积极参加相应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

东北石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

1.课程理念与目标定位。拥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改革热情与资源共享的意识。了解网络教学规律、学生的网络学习与认知规律、MOOC碎片化交互式学习课程的特性,在教学中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了解该课程主要学习群体的需求,有明确的课程学习目标。

2.教学内容与资源。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知识点覆盖面达到课程定位的要求,教学内容适合学习者认知特征,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实用性、实践性和时效性强,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于一体。

应以学生为中心组织学习内容、建设学习资源,课程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合理使用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有效发挥多媒体直观、形象、分析、探究等方面的优势,方便学生进行拓展学习。

每个短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应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

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3.教学设计与方法。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4.教学活动与评价。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新型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5.教学效果与影响。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充分发挥课程共享作用,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支持各高校之间在合作、共赢、协议的基础上实现在线开放共享课程的互认。课程的初始学分由推荐该课程的高校设定,其它高校可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学分设置标准自行认定学分。

6.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开放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正式运行后,能保证每学年都对外校开放。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7.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8.课程运行与管理。立项课程须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上运行,提供授课视频以及各种文字形式的教学资源,并建设网上授课所需的所有资源,能够开展在线学习、作业、考试、答疑和讨论等。

二、课程视频制作规范

(一)视频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演播室使用的背景采用彩色喷绘或电脑虚拟、实景等背景。建议采用彩色喷绘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易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课堂气氛。

3.授课视频中主讲教师应姿势端正,衣着整洁大方,避免穿细条纹、细格子、密点的衣服。主讲教师目光应与摄像头平视,教态大方、语言流畅、语速适中、肢体语言适度,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主讲教师应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简洁,避免重复性口头语,语速较平时课堂授课稍快。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除应加注人物介绍外,还应采用滚动式同声字幕。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二)视频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3.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视频分辨率

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720×576;

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

(4)视频画幅宽高比

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4:3;

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的,请选定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4.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5.封装

视频采用MP4封装,单个视频文件小于200MB。

字幕文件采用SRT格式,中英文字幕需分成两个STR文件。

(三)演示文稿(PPT)制作规范

1.制作原则

(1)演示文稿(PPT)要求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以及视频等多种媒体元素于一体,一般不使用纯文字的演示文稿(PPT)。

(2)页面设置要求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3)整体效果应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2.字体与字号

字体与字号参照下表:

类型

大标题

主讲信息

一级标题

正文

字幕

字体

大黑、时尚中黑、大隶书

黑体

黑体、魏碑、大宋

雅黑、中宋

雅黑

字号

5070

3640

3640

2432

32

应用

上下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对齐或居中

左右居中

3.版心与版式

每一页面内容相对完整,文字精炼、概括性强,信息量适中,内容占总页面的65%~75%为宜,每页四周留出空白,应避免内容顶到页面边缘,边界安全区域分别为左、右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

页面内容正确、科学,表达准确,用语规范,无政治性错误与错别字。

尽量增加页面内容的可视化,信息呈现符合视觉习惯与视觉心理,可通过改变颜色、字体等加粗等方法对重点内容进行标注,引导学习者注意。页面设置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4.背景

(1)背景色以简洁适中饱和度为主(颜色保持在一至两种色系内);

(2)背景和场景不宜变化过多;

(3)文字、图形等内容应与背景对比醒目。

5.色调

(1)色彩的选配应与课程科目相吻合;

(2)每一短视频或一系列短视频在配色上应体现出系统性,可选一种主色调再加上一至两种辅助色进行匹配;

(3)同一屏里文字不宜超出三种颜色。

6.字距与行距

(1)标题:在文字少的情形下,字距放宽一倍体现舒展性;

(2)正文:行距使用1行或1.5行,便于阅读。

7.配图

(1)图像应清晰并能反映出内容主题思想,分辨率应上72dpi以上;

(2)图片不可加长或压窄,防止变形;

(3)图形使用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8.修饰

(1)细线条的运用比粗线条更显精致;

(2)扁平式的装饰更接近时代审美;

(3)有趣味的装饰通常更能吸引人。

9.版权来源

素材选用注意版权,涉及版权问题须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OA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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