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开设工作,根据审核评估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要达到8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由各开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认定,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12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epujwcsjk@163.com。注:《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由学院留存。
附件1: 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doc
附件2: 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