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秦皇岛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省级本科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第二批“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限额18项,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
二、推荐范围
1.2022年12月以前已在国内出版,于2023年1月以后完成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或能 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或重印 (备注:二十大以前编写,二十大以后修订),正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2.2023年1月以后已经在国内出版,并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 (备注:二十大以后新编写), 正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3.2024年12月后新编教材(须已签订出版合同,完成编写比例不少于80%),并能在2025年12月底前正式出版 (以学校和出版社支持出版时间为准) (备注:近1年新编写且在“十四五”结束前出版教材), 将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4. 以上申报建设教材均涵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精品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新形态教材,鼓励积极推荐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5. 待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待出版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6.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待出版教材、已立项建设待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待出版“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再版的首届全国和全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
三、推荐遴选类别
此次推荐遴选教材类别与2024年8月组织的第一批立项建设教材相同,包括关键领域核心教材、经典传承教材、新形态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四类。鼓励重点推荐“101 计划”核心教材、“四新”建设教材和数字教材。
每个类别教材建设内容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四、推荐遴选条件
1.包括坚持价值引领、坚持质量为先、坚持守正创新、严守出版规范、严守纪律底线五个方面,详见第一批立项建设教材文件相关内容。
2.新形态教材建设须遵守以下标准:
(1)教材建设应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
(2)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分为以下两类进行建设:
①“纸质+数字资源”教材:将纸质教材与数字化资源 (文本、图片、视频、音频、动画、虚拟仿真等多种展示形态)相结合,以二维码为主要载体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体系。
②纯数字化教材:依托出版社教材编写平台开发,通过电子设备实现数字化阅读与交互,无纸质载体。
(3)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五、推荐遴选要求
与第一批立项建设教材同一要求,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立项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 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2.第一主编(作者)已故,可根据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意见,取得第一主编(作者)继承人许可后,继续由该单位申报或经第一主编单位同意,取得第一主编(作者)继承人许可后,顺延至第二主编(作者)所在单位申报。
3.拟于教材辅文中出现的人员(序、前言、后记)须由主编把关,做好人员政审工作。多版次前言中出现的人员均须做好人员政审工作。
4.政审内容包括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作者单位党委对作者进行审查,对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确保作者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无违法违纪等记录。教材编写成员涉及多个不同单位时需要各单位分别出具意见,并由所在单位党委盖章。
5.申报教材需提供出版社社内加盖公章的立项书,尚未在出版社完成出版立项的教材不可申报。
六、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推荐:由教材申报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申报书中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4)、专家审查意见表(附件5)、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版权信息及CIP数据(附件6)。
2.学校评审: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组织专家对推荐教材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推荐教材名单并进行公示。
3.网络填报:推荐教材名单公示结束后,分配教师账号。由申报教师按要求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登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122.51.76.10)。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PDF扫描版,附件1)。
2. 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PDF扫描版,附件2)。
3.教材电子版(必须提供)。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或纸质扫描版;数字教材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提供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或纸质扫描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4.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须提供 PDF 扫描版、附件3)。 作者单位党委对作者进行审查,对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确保作者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无违法违纪等记录。作者涉及多个不同单位时需要各单位分别出具意见,并由作者所在一级单位(如校级)党组织填写盖章(不受理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查表)。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作者也由单位党委出具。退休作者由原单位出具。外籍作者、无单位的作者由国内的聘用单位或邀请其编写教材的单位(如第一主编单位)出具。
5.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模板见附件4)。教材出版单位对申报教材的编校质量自查后,按要求提供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并加盖出版社公章,全册教材的不同分册分别提供不同文件。
6.专家审查意见表(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模板见附件5)。由学院统一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对教材进行思想性、学术性审查。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半数以上为校外专家,专家分别实名评价并签字,并注明所在单位及专业身份。评价人不得是本教材的作者。
7.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教材出版单位提供教材主要使用高校名单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版权信息及CIP数据(必须提供,附件6)。版权页截图,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查询截图,如CIP数据中无“教材”字样的,须再上传内容提要或前言或后记中可以证明本书为教材的相关内容截图。
9.出版社社内出版立项书(须提供PDF扫描版,无统一模板,以出版社社内模板为准)。
10.其他材料(可选提供)。其他佐证材料,限两份以内。
以上文件大小每个不超过2M。每种教材单独设置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教材名称+申报人”称命名,内含以上第2-10项材料(材料无需合并)。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18日17:00点前,将以上材料PDF扫描版、可编辑word、excel版发送至教材与课程建设科邮箱nepujckcjs231@163.com。因申报工作时间紧凑,请各学院务必把握好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孙志刚,联系电话:0459-6503232。
八、其他说明
1.入选“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的教材,应最晚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出版。
2.完成出版教材须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结项审核,通过结项审核的教材可认定为“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未通过结项审核的教材及未能按期出版的教材将取消“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认定资格。
九、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梳理符合推荐条件教材,对照遴选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员符合要求,推荐材料真实有效。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附件5:专家审查意见表
附件6:版权页、CIP截图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