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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10点击数:



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 号)文件精神,3月12日教务处通过在线教学例会布置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院部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要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新工科建设“坚持四服务一面向”要求,统筹推进本单位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二、推荐数量

原则上每个院部限额申报1项。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前申报的教改项目重复或相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参照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管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鼓励各院部可直接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协(学)会向教育部报送相关项目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具备一定的工程教育研究基础,须对新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有所研究,并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

2.项目建设周期: 2年。

3.项目名称:以《指南》中的选题为依据,题目名称自拟。

4.项目建设:参考《指南》建设要求的同时,应充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且成果在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得以应用,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报送材料

各院部420(暂定时间)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将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如果省教育厅有新文件要求,相应通知再转给大家。


              教务处

20204月10

附件:

1.教育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