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增强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和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核心作用,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拟对学校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备案,并开展虚拟教研室、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备案
(一)备案范围
各学院(部)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自主设置的各类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学院-专业”模式 、“系-教研室”模式、“课程(组)教学团队”模式、“交叉学科教学组织”模式等形式。
(二)人员组成
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应至少加入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人员应覆盖全体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2.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要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坚持教学一线,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原则上每名教师只能担任1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3.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一般应不少于5人,鼓励行业企业界人士加入。
(三)职责任务
1.落实本科教学任务,高质量达成教学目标。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所承担的本科人才培养任务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规范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全力达成各项教学目标要求
2.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师应积极传承和弘扬“传、帮、带”精神,根据专业、课程建设需要,积极参加基层教学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做好教学工作。充分利用“东油教研日”活动,定期举办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提供专业支持。
3.加强教育科研引领,推动应用型本科建设。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制定好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项目,协同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实践,在研究和建设过程中凝练教学成果并加以应用和推广。
4.整合优势教学资源,协同推进专业、课程和实践平台建设。组织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积极推进一流课程创建,组织教师科学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时更新课程内容、编写或选用高质量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强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验教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5.科学开展达成度评价,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建立课程目标合理性和达成度评价机制并严格实施,对评价结果要认真分析并有效指导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工作常规化的同行评议。
(四)备案流程
1.学院自主设置并管理。各学院(部)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组建、建设与管理。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教务处备案。跨学院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归口管理。
2.学校审核备案。各学院(部)将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报教务处审核备案。于2024年10月13日前将《东北石油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1)和《东北石油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文件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yk002@163.com。
二、虚拟教研室、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
(一)虚拟教研室申报条件
1.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规划、管理能力,能担负起教研室建设工作。
2.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4.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
5.鼓励吸纳相关行业骨干、管理人员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团队中需有1-2名行业企业人员作为成员;支持跨校、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研室。
(二)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1.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规划、管理能力,能担负起工作室建设工作。
2.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应为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青年教学名师。
3.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4.鼓励吸纳相关行业骨干、管理人员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团队中需有1-2名行业企业人员作为成员。
5.名师工作室需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申报流程
1.各院(部)对拟推荐的名师工作室或虚拟教研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在院(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向学校推荐立项建设。
2.填写《东北石油大学虚拟教研室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3)或《东北石油大学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4),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虚拟教研室、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5)。
3.各院(部)于2024年10月13日前将各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建设管理
1.学校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增值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等重要观测点;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效的年度考核结果,与专项经费投入挂钩;各学院负责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
2.学校对认定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予以表彰,在教改立项、教学奖项等方面优先支持。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择优推荐评选省级、国家级。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虚拟教研室立项建设申报表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申报表
附件5: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虚拟教研室、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汇总表
附件6: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