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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11点击数:

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旨在全面审视教学组织与管理、课堂教学秩序、学风建设及考风建设,通过加强监管和评估,促进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营造严谨、高效的教学环境,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内容

(一)教风方面

1.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仪态端庄,精神饱满,具备亲和力。

2.教师是否提前到岗,不迟到、早退、无故缺课擅自调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在课堂上吸烟、拨打或接听电话、随意离开教室等。

4.教师是否有效组织教学,注重课堂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课堂管理

1.是否根据教室与教学设备的具体情况,合理引导、安排学生座次。

2.是否严格学生考勤管理,及时录入出勤情况,对缺课达到规定学时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

3.是否加强对学生手机的管理,确保学生在不需要使用手机时将其放置在指定位置,杜绝教学过程中发生与教学无关的使用手机行为。

)学风方面

1.学生是否着装得体,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或旷课,因故不能到课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是否做好课前准备,携带必要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等学习用具。

3.学生在课堂上是否专心听讲,遵守课堂记录,不阅读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报纸等资料,不将手机等电子设备置于课桌面上,并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状态。

风方面

1.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监考教师是否准时到达考场,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监考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中是否保持警觉,有效监督考场秩序,防止学生作弊;是否能够妥善处理考场中的突发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考场清理与学生物品管理。考试前,监考教师是否对考场进行了彻底清理,确保考场环境整洁、无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监考教师是否要求学生将书包、手机等可能用于作弊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妥善管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是否督促学生清理自己的考试物品,确保考场恢复原状。

3.考场规则执行与作弊行为处理。监考教师是否向学生明确宣布考场规则,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如交头接耳、抄袭等,监考教师是否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一旦发现有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记录、取证,并及时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

三、检查形式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通过走课、看课、听课、巡视考场等多种方式,深入教学楼和专用教室进行教学秩序的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课堂或考场进行拍照、记录,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进行思想教育。

2.对于违反教学、考试规定的教师,将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通报。

五、工作安排与时间

1.教务处负责导出课表及考试安排,并发送给各检查组秘书。

2.各检查组秘书负责联系成员,确定检查时间,并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检查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6月30日,各检查组需按照要求,每周在早中晚的课前、课中、课末进行至少两次检查。

4.检查后,各检查组需填写《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周五前报送至教务科。

六、分组情况

分组

组长

成员

秘书

第一组

张明

王丽娜、朱焕来、聂春红、于金林、张伟、各学院学生副书记

朱雪晴

第二组

耿岱

孙志刚、罗杰、李永春、冷翠玲、各学院学生副书记

康晓钰

第三组

丁宇奇

齐平、冯福平、滕振超、徐颖、各学院学生副书记

戴语涵

第四组

刘政鑫

卢静、刘志刚、罗伟、宋国亮、王靖一、各学院学生副书记

赵欣茹


请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