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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本科生在线考试纪律暂行规定

作者:时间:2020-05-15点击数: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学期课程考试改为线上进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制定本暂行规定。

1. 考生在考前要自行联系任课教师,明确考试时间、考试平台和考试必备条件等。

2. 考生要按任课教师的要求提前准备必要的考试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脑、证件、白纸等),确保满足基本考试条件,清理考试设备中安装的无关软件,按时参加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或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迟到时间以相应课程考试方案的规定为准),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在考场记事中予以标注)。

3. 班干部要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试培训、测试等准备工作,考试过程中要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生身份核验等工作,宣传考试纪律,督促班级考生诚信考试,共建优良考风。

4. 考前,考生要环拍考试环境,确保考试环境独立、安静,清理桌面个人物品,解决个人生理问题,准备考试证件,端正坐姿。

5. 考前或考中,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积极配合监考教师核验身份、调整监控设备摆放位置或角度、调整坐姿、检查考试环境等工作,拒不配合者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监考教师保留视频或截图,并在考场记事中予以标注)。

6.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考试平台出现问题(自行保留证据),可及时打开麦克风或以其他方式向监考教师询问,其他情况不得自行打开麦克风、不得以其他方式发言等;若非监考教师要求,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佩戴耳机,经监考教师制止,拒不配合者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监考教师保留视频或截图,并在考场记事中予以标注)。

7.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摄像头、离开监控范围、切换考试程序、接打电话,违者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监考教师保留视频或截图,并在考场记事中予以标注)。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使用第三方软件(非教师规定使用的考试软件),学校将在考中或考后,适时通过考试软件后台查询考生使用第三方软件情况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缺考、违纪或作弊处理。

9. 考生应该在相应课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卷,提前或延后提交答卷者,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监考教师保留视频或截图,并在考场记事中予以标注)。

10.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非开卷考试不得翻阅、查询相关资料,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不准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否则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1. 阅卷过程中,阅卷教师认定考生之间答卷雷同或部分开放性题目答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阐述、语言风格等)高度一致的,本次考试成绩计为0分。

12. 按学校相关规定,成绩标记为“缺考”“违纪”“舞弊”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应课程补考,可参加相应课程重修学习和考核。

13.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阶段性或结业考试,其他规定或方案与本规定要求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考试组织过程中学校或各院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疫情防控结束后,本暂行规定即行废止。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