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6〕19号),现将今年我校2021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成立由院部主要领导、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实施。
二、推免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到推荐时符合应届毕业生的所有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替课、替考、抄袭、学术舞弊等),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身体健康,素质全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三年内各项成绩达到学校的有关要求,符合推免生成绩标准:
1、身体健康,三年内各学期体育课成绩在60(含本数,下同)分以上;
2、素质全面,三年内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成绩在462分(无重修记录者为425分)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4、实习、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
5、三年内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的单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重修课程(环节)学分不超过10学分。
三、排序办法
1、基本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推免。SJB=0.7SJD+0.3SZC
2、被推荐的学生在其所在专业按照三年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注:铁人实验班单独计算)。
S=SJB+SJL
式中:
S—三年综合平均成绩;
SJB—基本成绩;
SJD—三年所有必修课、限选课程平均绩点折合成百分制所得的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折合成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三年所有必修课、限选课程平均绩点×20;
SZC—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
SJL—加分奖励成绩,按照本实施细则关于学术专长规定执行。
四、关于学术专长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符合下列两项之一者,可以获得1分的加分奖励,同项成果不累计加分,不同项成果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2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平均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在核心期刊已公开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论文级别的界定以东北石油大学的相关规定为准);
各学院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制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申请加分奖励的学生)的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由学院自行存档3年),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加分。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院部要将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和检查。要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及时纠正结果,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我校推免生名额为180人(含专项计划4人)。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9〕73号)文件,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表所示。
2、各学院按照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0%向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在审核、公示期间,发现推免生正式名单中有学生不符合推免生遴选规定时,从后备名单中遴选,遴选办法由各学院制定。若本院部后备名单不足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到其他院部(由院部根据本院部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现推免生后备名单中有学生不符合推免生遴选规定时,不予递补。
3、各院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数小于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须返回学校,不得在院部内部顺延。返回学校的名额将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9〕73号)第一条的名额分配原则,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注重向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倾斜,注重向国家级一流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倾斜,最终确定名额分配。
2021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
单位名称 |
专项推免生名额 |
单列推免生名额 |
普通推免生名额 |
合计 |
部队二等功 |
铁人班 |
本硕连读实验班 |
本硕博连读实验班 |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
国家“双万计划”中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全国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的学科 |
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
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 |
小计 |
01地球科学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10 |
11 |
02石油工程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2 |
3 |
18 |
21 |
03化学化工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3 |
14 |
0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2 |
6 |
20 |
26 |
0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9 |
10 |
06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 |
21 |
07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8 |
19 |
08经济管理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 |
18 |
09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11 |
12 |
10数学与统计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5 |
11外国语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3 |
12人文科学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4 |
14艺术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 |
12 |
团委 |
4 |
- |
- |
- |
- |
- |
- |
- |
- |
- |
0 |
0 |
4 |
共计 |
4 |
0 |
4 |
0 |
0 |
0 |
2 |
0 |
1 |
7 |
14 |
162 |
180 |
注: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4人,按省文件要求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铁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个,即机自铁人171班(30人),单列推免生名额4个;
国家“双万计划”中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即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与通过专业认证重复,不累加。)
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共1个,即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共7个,即石油工程、土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七、具体时间安排
1、9月23日-28日,启动推免生的报名、审查、推荐等工作,传达推免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各学院完成推免生动员、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等工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将公示文件或链接发送到kwk01@163.com,教务处予以集中同步公示)。
2、各学院应于9月29日9:00前向教务处考务科(机关楼229)报送如下材料: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
(2)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
(3)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意见1份(每位成员都要签字);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加分奖励材料复印件1份(须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4)《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各1份;
(5)退役、立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结果汇总表》(含后备人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电子稿发送至kwk01@163.com)。
3、9月3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按照规定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
4、10月7日,根据公示结果,将具有2020年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移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八、报考志愿与录取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咨询、报考志愿填写、录取等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电话:6503721)。
九、其他事宜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须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役、立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综合平均成绩排序。
2、本细则提及的相关制度、表格可到“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或资料下载→考务管理”处查看或下载,未尽事宜以《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6〕19号)的规定为准。本细则中规定的事项与《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6〕19号)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3、院部是推免生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宣传、解释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及时处理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生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相关政策。
4、在推荐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欢迎全校师生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503690、6503998、6503293。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6〕19号)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意见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结果汇总表